更新时间:2013.06.25
【摘要】以专利形式体现的科技创新成果构成了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内容。在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专利案件特别是专利侵权案件的审判对于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最直接、最重要。专利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判中的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紧密相连,其审判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知识产权审判总体水平的高低。当前专利案件涉及的技术和法律问题越来越深邃复杂,涉及的经济利益越来越重大关键,甚至攸关企业的生死存亡和行业的兴衰成败,许多案件国内外广泛关注。为此,近期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要求,各有关法院必须高度重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理,将提高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水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专利侵权判定是指具体案件中对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所有有关实体问题(包括专利侵权对比判断在内)的审查判断活动,是专利审判的难点、重点和关键。我国专利立法涉及专利侵权判定的操作规定相对较少而且比较原则。当前我国专利侵权判定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尤其是有关专利侵权对比判断的原则和方法,除《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原则规定和司法解释对等同原则的基本规定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明确的直接的法律依据,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人民法院对审判实践经验的把握。本文针对专利侵权审判中的几个基本的实体审查判断问题做些探讨,主要涉及侵权行为方式的认定、三种专利的侵权对比判断、专利侵权抗辩和专利侵权责任等问题,既探究对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也试图对相关司法经验进行一些概括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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