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01
【摘要】我国《商标法》依据注册与否,分别为注册和未注册驰名商标提供不同的法律保护,这在很大程度上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广为知晓的知名度是所有驰名商标获得特殊保护的根本与基础。因此,我国《商标法》应改变目前以注册决定保护程度的做法,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赋予商标权和提供多种民事法律救济。
【目录】
一、解析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二、重构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