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8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本质是信息,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正当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知识产权制度有专利权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权保护专门知识产权保护等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及其广泛,对它的保护依赖于以整个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的综合手段。
【目录】
一、本案的案情概述
1. 本案背景———美国版权法110 ( 5)节的立法历史
二、TR IPS协议13条“三步检验法”在本案中运用
1. 对“三步检验法”的一般介绍
2. “三步检验法”的理解和运用
三、“三步检验法”的地位
四、“三步检验法”适用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1. 评价本案“三步检验法”的适用
2. 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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