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01
【摘要】驰名商标具有强烈识别性、无形财产性和巨额价值性,不仅被是为企业的无形财产,而且也是一国经济实力的特殊反映。2003年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施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这些规定使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与国际公约进一步接轨,使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也进一步得到完善。但我国现行《商标法》体系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范围仍然较窄,在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方面,应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本文论述了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措施,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议和完善的措施。
【目录】
一、驰名商标的概念
二、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现有的保护
三、对完善驰名商标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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