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我国域名纠纷案中的“商标淡化”

更新时间:2015.04.24

【专业类别】:商标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李小武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15日
【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期刊页码】:78-84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支持基金】: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01JA820041)资助
【关键词】商标淡化、域名纠纷驰名商标损害赔偿

【摘要】虽然我国并没有商标淡化的专门立法,但近年来的70例域名纠纷案表明,我国法官群体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纠纷中的"商标淡化"的理解正在形成之中。在此类域名纠纷案中,判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商标法》和最高法的两个司法解释。而对于商标淡化的构成要件,在对象为驰名商标和注册域名为驰名商标的简单复制或者音译上没有太多分歧,但在是否域名注册行为就已经足够还是需要使用、是否需要有恶意这两个要件上并没有达成一致。此外,此类纠纷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目录】

一、法律依据
二、淡化的构成要件
(一)淡化的对象局限于驰名商标
(二)注册域名是驰名商标的简单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
(三)域名注册本身是否可以构成淡化
(四)构成淡化是否需要被告的恶意
三、损害赔偿
四、结语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