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9
【摘要】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是商标淡化侵权理论的核心内容,学界应当敢于直面在此问题上存在的诸多观念性冲突。各国在确定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时,可以根据其立法背景在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另类使用”中做出相应的立法选择,但却不应将淡化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特定商标被淡化的可能性或者可能造成误认作为商标淡化侵权的构成要件。我国商标淡化侵权立法完善的主要任务是对《商标法》第52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6条和第13条进行修改,同时还应增设商标淡化侵权的例外性条款。
【目录】
一、商标淡化侵权构成要件的观念冲突
二、商标淡化侵权构成要件的理论辨析
(一)关于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立法选择问题
(二)关于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立法选择问题
(三)关于淡化行为人主观过错的问题
(四)关于驰名商标是否应存在被淡化可能性的问题
(五)关于驰名商标“另类使用” 的形式问题
三、我国商标淡化侵权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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