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2
【摘要】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应注重商标权人的商标利益 ,防止其商品信誉因为商标淡化而受到损害 ,而不需要设置存在消费者混淆的前提。我国《商标法》应完整规定驰名商标的反淡化问题 ,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驰名商标进行交叉保护
【目录】
一、驰名商标中“淡化”概念分析
二、反淡化保护拒绝“混淆”的前提
三、反淡化保护不仅仅是跨类保护
四、《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保护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