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2
【摘要】域名抢注是否构成侵权 ,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应赋予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以排他权 ,同时我国可考虑由司法机关对驰名商标确权 ,但我国域名注册机构以自己的名义预留域名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惯例 ;由于各国的域名争端解决机制相互歧异并且尚不完善 ,因此有必要推广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 ,但该政策应逐渐延伸适用于商标侵权之外的领域。
【目录】
一、域名抢注侵权的界定
二、对驰名商标的确权与特殊保护
三、对驰名商标的确权与特殊保护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