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31
【摘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肯定了等同原则的适用,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已经承认了等同原则,但专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等同原则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为明确法官在实践中的掌握尺度,等同原则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须根据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的等同特征进行确定;二是等同特征与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必须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三个方面都没有实质性区别;三是等同原则适用应以侵权日为基准日;四是认同构成等同的主观标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
【目录】
一、国外专利法中的等同原则
二、我国专利法中的等同原则
三、等同原则的适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