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9
【摘要】广告业是创意行业的支柱产业,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很重要。广告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定的困惑。对广告作品应通过《著作权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对广告语应通过《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对广告创意应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应从立法上构建立体、交叉式的广告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加强集体管理组织或广告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从多方面加大对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目录】
一、广告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惑
(一)《著作权法》对广告作品的保护有其局限性
(二)将广告创意作为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其局限性
(三)通过其它方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广告进行规制同样存在着一定局限性
二、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模式
(一)对广告作品应通过《著作权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
(二)对广告语应通过《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
(三)对广告创意应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行保护
三、广告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法律建议
(一)从立法上构建立体、交叉式的广告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加大对广告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力度
(二)加强集体管理组织或广告业协会的作用
(三)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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