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浅谈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15.03.29

【专业类别】:商标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张冰洋
【出版时间】:2002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商业研究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 洛阳市财经学校基础教研室
【支持基金】: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023202008)
【关键词】驰名商标、商标认定、商标注册

【摘要】目前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方面已经初步做到有法可依,但由于《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规定过于简单,特别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不能与《巴黎公约》的最低要求相符,易使人产生误解,对驰名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问题,对驰名商标的犯罪问题等规定得太笼统或没有规定。这都有待于今后的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加以明确和完善。

【目录】

一、 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是经济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驰名商标的概念及特征
(一) 驰名商标经长期使用,为相关公众熟知。
(二) 驰名商标代表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异,市场上享有良好信誉。
(三) 驰 名商标享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 驰名商标是经本国主营机关认定其为驰名商标。
(五) 驰名商标是有一定期限的。
三、 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一)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从相同或类似商品 (或服务) 扩大到非类似商品 (或服务)
(二) 禁止他人淡化驰名商标。
(三) 未注册驰名商标与已注册驰名商标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