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2
【摘要】计算机软件从产生到当今,已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针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也自其产生以来一直是各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课题。从计算机软件诞生之初的契约法和商业秘密保护,到上个世纪80年代在美国的推动下,以著作权为中心的保护模式成为世界各国的主流做法。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模式的不足逐渐显露出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计算机软件强国开始寻求其专利保护模式。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计算机软件逐渐成为一个国际化的产业。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要求我国适应当今已有的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因此,如何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使其既适应国际上的趋势,又能符合我国的国情是当前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从计算软件的自身特点入手,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分析了各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的正当性,对比分析了美国、欧洲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历史进程以及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现状。同时,运用利益平衡理论,结合我国计算机软件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法律建议。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第二部分分析了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各种形式,并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探讨了各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的正当性。第三部分研究了美国和欧洲的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发展情况,同时介绍了我国经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情况。第四部分剖析了专利法中的利益平衡理论,并依据利益平衡理论对我国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制度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
【目录】
摘要4-6
Abstract6-10
引言10-12
第一章 计算机软件概述12-17
1.1 计算机软件的定义12-13
1.2 算法13-14
1.3 计算机软件的产生和发展14-15
1.4 计算机软件的特点15-16
1.5 小结16-17
第二章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形式17-29
2.1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必要性17
2.2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各种形式17-28
2.2.1 商业秘密保护18-19
2.2.2 著作权保护19-23
2.2.3 专利权保护23-28
2.3 小结28-29
第三章 各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现状29-39
3.1 美国29-35
3.1.1 第一阶段29-31
3.1.2 第二阶段31-33
3.1.3 第三阶段33-35
3.2 欧盟35-38
3.2.1 Vicom(T208/84)案36
3.2.2 IBM案(T 1173/97/T 935/97)36-37
3.2.3 与商业方法相关计算机程序案(T931/95)37-38
3.3 小结38-39
第四章 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制度之构建:以利益平衡理论为视角39-54
4.1 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现状39-40
4.2 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合理性40-42
4.3 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对策42-54
4.3.1 利益平衡理论42-46
4.3.2 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对策46-54
结论54-55
参考文献55-59
致谢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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