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2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日益普及与相互结合,对全球信息资源的生产、传播及利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导致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方式的改变,图书馆、档案馆、资料馆等信息提供机构的工作模式随之需要巨大的转变,从被动地为读者提供纸本文献变为主动地向社会提供数字资源。 影视资源作为一种生动活泼、影音效果非常易于接受的一类信息资源,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更加易于被用户接受和传播,而且在网络信息中,影视类信息资源是被使用的次数比较多的,因此影视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是非常必要的。 但在网络中,信息资源易于复制和广泛传播,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重要。很多国际组织和国家都纷纷注意到这个问题,或对原有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修改,将数字化的信息资源加入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或制订新的法律法规,对数字化信息资源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对其传播、利用和复制等各方面的条件做出较为严格的控制。 我国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网络环境下这种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对作品数字化的性质问题做出直接回答,但却解决了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的保护问题,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延伸到网络环境之中。 但影视信息资源本身涉及的权利人比较多,其数字化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而且目前专门针对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制订,我们只能根据相关的内容进行假定,因此影视资源数字化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很大,本文也是就此展开探讨。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章,首先从信息资源数字化与知识产权的一些基本概念入手,接着探讨信息资源数字化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着重论述信息资源数字化对知识产权的影响;接着研究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影视资源进行数字化不仅仅技术上的要求更大,而且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更加广泛,因此相对于文字和图片信息资源来讲,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更大;但为更加方便用户使用这些信息资源,我们必须对影视资源进行数字化,因此第三章说明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第四章综合论述国内外影视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通过对现状的论述,发现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最后就这些问题进行思考,提出本人的一些建议,包括影视资源数字化的保护理念、保护原则、保护手段和保护措施。
【目录】
摘要4-6
ABSTRACT6-10
引言10-11
第一章 信息资源数字化与知识产权11-17
第一节 信息资源数字化含义11-14
第二节 信息资源数字化与知识产权的关系14-17
第二章 影视资源数字化的特殊性17-23
第一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制作的难度更大17-18
第二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更广泛18-22
第三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更大22-23
第三章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3-29
第一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是影视发展的必需23-24
第二节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4-26
第三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6-27
第四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与意义27-29
第四章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29-39
第一节 我国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29-33
第二节 国外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33-36
第三节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36-39
第五章 影视资源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39-52
第一节 保护理念39-40
第二节 保护原则40-42
第三节 保护手段42-45
第四节 保护措施45-52
后记52-53
参考文献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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