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2
【摘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称知识产权边境保护(Border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Rights),是指海关依法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境的措施。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各国重视,在发达国家的主要推动下形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已经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共同法律规范,对WTO组织各国具有普遍约束力。TRIPS协议在其“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中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规定了最低标准和基本程序,并明确赋予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职能”。为了达到加入WTO的要求和履行成员国的义务,我国在2004年开始逐步建立起自身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体系。本文以探索完善我国知识产海关保护制度为目的,从完善海关执法制度和程序的角度,首先系统介绍了我国业已建立起的包括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扣留、调查处理、货物处置及责任追究等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其次,分析比较欧盟和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特点,结合TRIPS协议的规定与要求,探讨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在执法透明度问题、简易便捷程序设计、归责原则的确立、防止权利人权利滥用以及司法协调机制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希望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提高海关监管能力尤其是一线执法海关的执法水平有所裨益。
【目录】
摘要4-8
前言8-10
第一章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及现状10-25
一、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概述10-17
(一)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10-11
(二)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11-12
(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原则12-15
(四) 海关对侵权货物的处置方式15-17
二、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沿革和法律体系17-21
(一)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沿革17-19
(二)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体系19-21
三、我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和现状21-25
(一)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21-22
(二) 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22-23
(三) 主要贸易伙伴查获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情况23
(四) 我国海关案件查发情况23-24
(五) 出口货物侵权情况相对严重24-25
第二章 欧美及WTO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特点25-35
一、欧美及WTO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主要特点25-27
(一) 重点保护进口环节的知识产权25-26
(二) 权利保护和案件处理体现简便原则26-27
(三) 执法具备主动权,知识产权权利人负担轻27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对象范围27-29
三、强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作用29-31
四、严格限制侵权货物的处置方式31-32
五、侵权事实的调查程序体现简便快速原则32-33
(一) 适用“推定”方式认定侵权行为32
(二) 明确规定中止放行的通知和期限32-33
(三) 提供简易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和解制度33
六、综述33-35
第三章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35-40
一、保护对象范围的界定需进一步完善35-36
二、海关主动保护与权利人申请保护比例失衡36-37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体系不完整37-38
四、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滥用行为广泛存在38-40
(一)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广泛存在38-40
(二)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规制制度不完善40
第四章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问题的法律对策和建议40-55
一、关于备案制度和保护客体范围的问题40-43
(一) 根据保护客体性质制定分类备案制度40-41
(二) 合理界定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41-43
二、关于海关依职权主动保护的权力界限的问题43-44
三、关于海关执法程序和执法效率的问题44-46
(一) 简便海关执法程序,明确调查时限44-45
(二)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邮渠道简易程序45-46
四、关于对侵权货物的海关处置方式问题46-48
五、关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刑事追究问题48-50
(一) 完善追究刑事责任标准48
(二) 建立健全司法协作机制48-50
六、重视权利人的作用,推广运用MOU 制度50-51
七、关于限制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问题51-55
(一) 完善知识产权滥用的海关惩罚法律制度52-54
(二) 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分类管理制度54-55
结论55-57
参考文献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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