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18
【摘要】版权法发端于印刷术,之后不断随着新的作品表达形式和传播技术的出现而发展。在这方面,版权法经历了从印刷技术、广播技术再到数字技术的演进。数字通信区别于传统的印刷和广播技术,它不再是模拟复制传播,而是脱离载体的信息传送。这样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版权法的生态环境,原来的作品复制件交易演变成为无需载体的“内容”交易。于是,建立在依赖复制件控制基础上的版权法律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数字技术挑战,版权法有可能出现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重构版权法哲学基础,寻找适合数字时代的保护范畴;二是使版权法脱离版权决定一切的局面,走向对作品(内容)传播秩序规制阶段;第三,网络传播将成为作品的主要传播方式,网络传播权也成为版权的核心。如何深度地理解、研究数字技术引发的挑战,把握这一趋势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任务。
【目录】
一、版权法:激励社会创作的制度安排
二、版权法的生存技术环境:从印刷时代到数字时代
三、数字技术对版权法的挑战
(一)数字技术彻底改变了人们创作或自由表达的能力
(二)作品一旦公开,借助媒介固定以防止他人复制的屏障的消除
(三)网络已经彻底地改变了内容产品的发行(或销售)方式
(四)数字技术改变了内容传播者的垄断,模糊了内容刻作、制作和发行界线
四、版权法的发展趋势
(一)版权法的保护基准和政策将发生变化
(二)版权法将新增对作品(内容)传播秩序的规制
(三)网络传播权将成为版权法的核心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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