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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超范围的判断应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2015.03.18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会议论文
【作  者】:李建忠
【出版时间】:2011年03月10日
【会议时间】:2011年03月
【文集出版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会议名称】: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
【会议文名集】: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
【作者单位】: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关键词】专利文件、修改、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方法

【摘要】在审查实践中,对于申请文件的修改,常常由于简单地强调“直接地、毫无疑义地”从原始文件导出的原则,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因撰写上的微小失误而失去了授权机会。为了更好地体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的立法精神,在就修改是否超范围进行审查时,应当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方法来进行辅助判断,以便作出既符合专利法规定又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裁决。

【目录】

引 言
一、案例研判
二、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应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方法的运用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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