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8
【摘要】数字时代传统的著作权利益平衡因新的挑战而几近失衡,学者提出多种方案来回应这一问题,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基于知识产权是私权而提出假设:意思自治是数字时代维持著作权利益平衡的核心理念。从法理学、经济学、心理学、比较法等视角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后,前述假设得以证成。同时,由于数字时代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易凭借优势地位假借意思自治而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所以必须对传统的意思自治进行新的阐释。当然,仅仅有理念是不够的,还需要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来维护数字时代的著作权利益平衡。
【目录】
一 现有主要回应方式及评析
1. 主张对原有的如“ 合理使用”等利益平衡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来作为制度回应
2. 主张扩大“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 并辅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3. 主张采取“注册版权”的方式
4. 主张采用登记、设置密码、加设电子水印等“技术措施”来应对, 并对相关技术措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 禁止他人非法破解有关的技术措施
5. 主张采用“授权许可”方式, 并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形式作为辅助
二 维持著作权利益平衡核心理念之探求
1. 假设的提出
2. 假设的证成
三 数字时代维持著作权利益平衡语境下的意思自治理念阐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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