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7.24
【摘要】陈健所著的《商业方法专利研究》是国内专门研究商业方法专利的可专利性及审查原则的专著。《商业方法专利研究》重点研究了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专利局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的发展变化,研究了欧盟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在分析我国商业方法的审查做法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方法审查原则的建议。
陈健所著的《商业方法专利研究》是国内专门研究商业方法专利的可专利性及审查原则的专著。《商业方法专利研究》重点研究了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专利局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的发展变化,研究了欧盟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在分析我国商业方法的审查做法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方法审查原则的建议。
【目录】
第一章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商业方法专利审查的“三部曲”
第一节 机器或转换审查方法的初步建立
——Gottschalk v. Benson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节 对“实际应用”的理解
——Parker v. Flook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三节 整体审查原则的建立
——Diamond v. Diehr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章 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与发展
第一节 计算机相关发明创造审查方法的初步建立
——1996年《计算机相关发明创造指南》
一、功能性描述材料与非功能性描述材料
二、可专利的客体
第二节 商业方法专利的标志性判例
——State Street Bank&Turst Co. 诉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 Inc. 案
一、基本案情
二、对本申请案权利要求的分析
三、“数学算法”除外原则
四、商业方法除外原则
五、Freeman-Walter-Abele测试方法的不可适用
第三节 对“有用、具体和确实的结果”审查原则的发展
——AT&T Corp. v. Excel Communications, Inc. 案
一、基本案情
二、重申“有用、具体、确实的结果”的审查标准
三、对物理转换原则和Freeman-Walter-Abele测试方法的理解
第四节 对技术要件的否认
——Ex Parte Lundgren案
第三章 State Street一案之后商业方法专利的状况
第一节 美国商业方法申请的现状与发展
一、商业方法申请的现状
二、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撰写方法
三、商业方法专利的现实问题与“第二双眼”审查程序
第二节 美国专利局可专利性暂行审查指南
一、确定申请人发明了什么,并且对什么寻求专利保护
二、确定申请是否符合第101条可专利的法定条件
三、被排斥的审查方法
四、数学算法的可专利性问题
第三节 美国专利法的改革
一、在先发明在先申请原则
二、授权后的复审程序
三、授权前的呈递
四、评述
第四章 美国法院关于商业方法审查标准的新发展
第一节 向机器结合标准的回归
——In re Comiskey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节 对“有用、具体和确实的结果,审查方法的限缩
——In re Nuijten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三节 TSM规则与非显而易见性的理解
——KSR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四节 商业方法审查标准的重大转折
——BILSKI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在Bilski一案影响下美国专利局商业方法审查指南的修订
四、评述
第五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标准
第一节 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
一、欧洲计算机软件专利授权中的“技术贡献”要件
二、欧盟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可专利性的规定
三、商业方法申请的可专利性
四、欧洲金融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
第二节 英国的特殊审查标准
一、英国计算机程序和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的发展
二、英国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可专利性的规定
第三节 日本的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审查标准
一、关于软件发明的特别指南
二、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
第四节 中国台湾地区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
审查标准
一、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与商业方法专利
二、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的基本审查准则
三、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的类型
第六章 中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及其完善
第一节 中国商业方法审查原则
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的可专利性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可专利性
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第二节 中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的完善
一、技术特征要件与实际应用概念的比较
二、纯粹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审查
三、应当引入独占概念
四、不应当过早引入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
五、功能和效果限定的审查原则要加以明确
参考文献
第一章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商业方法专利审查的“三部曲”
第一节 机器或转换审查方法的初步建立
——Gottschalk v. Benson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节 对“实际应用”的理解
——Parker v. Flook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三节 整体审查原则的建立
——Diamond v. Diehr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章 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与发展
第一节 计算机相关发明创造审查方法的初步建立
——1996年《计算机相关发明创造指南》
一、功能性描述材料与非功能性描述材料
二、可专利的客体
第二节 商业方法专利的标志性判例
——State Street Bank&Turst Co.
诉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 Inc. 案
一、基本案情
二、对本申请案权利要求的分析
三、“数学算法”除外原则
四、商业方法除外原则
五、Freeman-Walter-Abele测试方法的不可适用
第三节 对“有用、具体和确实的结果”审查原则的发展
——AT&T Corp. v. Excel Communications,
Inc. 案
一、基本案情
二、重申“有用、具体、确实的结果”的审查标准
三、对物理转换原则和Freeman-Walter-Abele测试方法的理解
第四节 对技术要件的否认
——Ex Parte Lundgren案
第三章 State Street一案之后商业方法专利的状况
第一节 美国商业方法申请的现状与发展
一、商业方法申请的现状
二、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撰写方法
三、商业方法专利的现实问题与“第二双眼”审查程序
第二节 美国专利局可专利性暂行审查指南
一、确定申请人发明了什么,并且对什么寻求专利保护
二、确定申请是否符合第101条可专利的法定条件
三、被排斥的审查方法
四、数学算法的可专利性问题
第三节 美国专利法的改革
一、在先发明在先申请原则
二、授权后的复审程序
三、授权前的呈递
四、评述
第四章 美国法院关于商业方法审查标准的新发展
第一节 向机器结合标准的回归
——In re Comiskey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二节 对“有用、具体和确实的结果,审查方法的限缩
——In re Nuijten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三节 TSM规则与非显而易见性的理解
——KSR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评述
第四节 商业方法审查标准的重大转折
——BILSKI案
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观点
三、在Bilski一案影响下美国专利局商业方法审查指南的修订
四、评述
第五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标准
第一节 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
一、欧洲计算机软件专利授权中的“技术贡献”要件
二、欧盟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可专利性的规定
三、商业方法申请的可专利性
四、欧洲金融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
第二节 英国的特殊审查标准
一、英国计算机程序和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的发展
二、英国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可专利性的规定
第三节 日本的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审查标准
一、关于软件发明的特别指南
二、关于商业方法的审查原则
第四节 中国台湾地区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
审查标准
一、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与商业方法专利
二、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的基本审查准则
三、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的类型
第六章 中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及其完善
第一节 中国商业方法审查原则
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的可专利性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可专利性
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第二节 中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原则的完善
一、技术特征要件与实际应用概念的比较
二、纯粹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审查
三、应当引入独占概念
四、不应当过早引入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
五、功能和效果限定的审查原则要加以明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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