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22
【摘要】允许纯粹的计算机程序以产品保护的形式撰写权利要求,但未公开承认"功能模块构架"是实体装置,使其在专利侵权诉讼时面临立案和审理时的困难。虚拟装置权利要求实质是方法权利要求。本文建议在立法中规定,侵犯计算机程序方法专利的产品可以直接追究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目录】
序言
一、对虚拟装置权利要求的认识
二、虚拟装置权利要求维权中的法律问题
三、立法建议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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