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国际阶段相关争议纳入我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几点思考

更新时间:2015.04.22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会议论文
【作  者】:李涵、余梅霜、曹丽丽、李莉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01日
【会议时间】:2014年04月
【文集出版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会议名称】: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
【会议文名集】:2014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五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第一部分)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国际申请一处
【关键词】PCT申请、行政复议

【摘要】本文由一起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引发了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申请人救济途径的思考,深入分析了PCT国际阶段审查的法律性质,同时笔者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理解的基础上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二章第五款中规定的受案范围进行了解读。本文认为,鉴于PCT条约细则赋予申请人的救济机会有限,为了进一步完善对PCT申请人的行政救济制度,建议在我局行政复议现有的受案范围中纳入PCT申请国际阶段……

【目录】

一、问题的引出
二、SIPO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现状
三、PCT 申请国际阶段审查的法律性质
四、建议将 PCT 申请国际阶段纳入我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现实意义
结束语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