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2
【摘要】 在论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各种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条款后,认为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条款的解释、适用应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其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优先于Trips-plus(Trips递增条款)一般保护性义务条款适用,而且应该把多哈宣言的精神纳入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的规定中。但是,若Trips递增条款特定条款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适用作了明确限制,则Trips递增条款优先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适用。
【目录】
一、国际条约法对条约冲突条款的调整
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冲突条款的调整
三、Trips递增冲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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