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09
【摘要】2012年3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2012年7月,公布了修改草案第二稿。目前,此修改草案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议。相比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对著作权登记制度增设了原则性规定。笔者认为,这些原则性规定如果在修改之后的《著作权法》中得以保留,则为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并极大地推动著作权登记工作。
【目录】
1、目前我国著作权登记的法律依据
2、修法草案中关于著作权登记制度的规定
3、完善著作权登记效力的立法意见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