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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构成要件之解读

更新时间:2015.04.05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秦莉莉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前沿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234-235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法学院
【副 标 题】:以郑板桥画竹的境界为视角
【关键词】作品、构成、思想、有形形式

【摘要】 清人郑板桥画竹积淀了三种境界,"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三种境界各有玄妙。作品的构成要件作为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自有抽象、艰涩之处,而借助郑板桥画竹的境界进行解读则显得明晰透彻、易于把握。"眼中之竹"代指客观实在物,"胸中之竹"代指思想或情感,"手中之竹"代指"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在此解读之中,以作品为客体的著作权私权属性得以彰显,著作权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内容也尽得融注。

【目录】

一、客观实在物 — — — “眼中之竹”
二、思想 — — — “胸中之竹”
三、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 — — — “手中之竹”
四、“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 — — “手中之竹”
五、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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