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05
【摘要】2013年德国拜耳公司诉印度拿特科公司一案中,印度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维持了授权拿特科公司的药品强制许可。这是印度首个专利强制许可案,对发展中国家有导向性作用,也将对欧美大型药剂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产生巨大影响。本世纪初建立在《多哈健康宣言》《总理事会决议》以及《修订TRIPS协议议定书》基础上的药品强制许可机制,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民众能够负担起必要的基础药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国家某些公共健康危机。不过,机制建立至今,实际案例还是屈指可数。中国专利法上虽有这一制度,但却从未利用这一公共政策工具颁发过一例强制许可。在财产性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发生根本性冲突时,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工具,专利强制许可可以在医药市场上加以运用。
【目录】
一、背景介绍
二、专利强制许可的依据
三、专利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四、对中国的启示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