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概念、问题及解决之策

更新时间:2015.04.05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宋惠玲
【出版时间】:2013年07月01日
【期刊名称】:学术交流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
【支持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扶持共建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律救济制度研究”(11E141)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政处罚、黑名单制度

【摘要】 学界虽然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概念并没有达成共识,但通过分析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概念得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应当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准司法处罚权限,责令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并对其处以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存在与民事救济制度界限不清、行政保护主体过多、与司法救济存在一定矛盾和利用罚款处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效率及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我国通过设立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统一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的黑名单登记、公布和查询制度等加以解决和克服。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仅能够起到制裁和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作用,而且还会震慑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目录】

一、两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主流观点评析
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行政保护存在的不足
三、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思考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