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08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当前社会背景下,不可能制定统一的国际知识产权实体法,冲突法仍然是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不可或缺的方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章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做了专章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从涉外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涉外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合同、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三个方面设计了我国基本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制度,把我国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这些规定还存在采用了"知识产权"这一高度概括性的集合性概念、缺乏对现代网络技术影响的回应等问题,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检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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