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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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序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专利之意义
第二章 专利制度与经济发展
第三章 专利之基本概念
第四章 专利法之沿革
第五章 专利法之性质
第六章 专利法之法源
第七章 专利法规之种类
第八章 专利法之效力
第九章 专利法之解释
第二编 常用术语
第一章 专利法规与一般法规通用之用语
第二章 专利法规对【人】之用语
第三章 专利法规对【文书】之用语
第四章 专利法规对【行为】之用语
第五章 专利法规之其他用语
第三编 总则
第一章 专利主管机关
第二章 专利之种类
第三章 专利代理人
第四章 专利文件之送达
第五章 专利之各项规费
第六章 专利之期日期间
第七章 专利卷宗之**
第八章 专利审查委员之回避
第九章 科学工业园区之投资人及技术人申请专利之优势
第四编 发明
第一章 发明之意义
第二章 发明之种类
第三章 发明专利之要件
第一节 新颖性
第二节 具有产业上利用价值
第三节 禁止取得发明专利之物品
第四章 发明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发明专利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发明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发明专利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发明专利之分别申请
第六节 发明专利之合并申请
第七节 再发明申请
第八节 追加发明专利申请
第九节 追加与独立发明专利申请之变更
第十节 不准发明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十一节 发明专利申请权之让与及继承
第十二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发明专利之限制
第十三节 外国人申请发明专利之限制
第十四节 发明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发明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发明专利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发明专利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发明专利之实质审查实务
第八章 发明专利权
第一节 发明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发明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发明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发明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发明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发明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发明专利权之租与
第八节 发明专利权之继承
第九节 发明专利权之收用
第十节 发明专利权之使用及限制
第十一节 受雇人发明专利权之**
第十二节 发明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三节 发明专利权期间之延展
第十四节 发明专利权范围、误记、不明确之更正
第十五节 发明专利权之分割
第十六节 发明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七节 发明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八节 发明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九节 发明专利权之文书
第二十节 发明专利证书之补发
第二十一节 专利权未适当实施之特许实施
第二十二节 发明品未充分供应之特许实施
第二十三节 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发明专利权之举发
第一节 举发之原因
第二节 举发之提起
第三节 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发明专利权之撤销
第十一章 发明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发明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五编 新型
第一章 新型之意义
第二章 新型之种类
第三章 新型专利之要件
第一节 新颖性
第二节 合并使用
第三节 禁止取得新型专利之物品
第四章 新型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新型专利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新型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新型专利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新型再创作之申请
第六节 追加新型专利之申请
第七节 追加及独立新型专利申请之变更
第八节 发明及新式样改造新型之申请
第九节 不准新型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十节 新型专利申请权之让与及继承
第十一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新型专利之限制
第十二节 外国人申请新型专利之限制
第十三节 新型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新型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新型专利之审查实务
第八章 新型专利权
第一节 新型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新型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新型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新型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新型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 新型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新型专利权之租与
第八节 新型专利权之继承
第九节 新型专利权之收用
第十节 新型专利权之使用及限制
第十一节 受雇人新型专利权之归属、
第十二节 新型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三节 新型专利权范围、误记、不明确之更正
第十四节 新型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五节 新型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六节 新型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七节 新型专利权之文书
第十八节 新型专利证书之补发
第十九节 新型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新型专利权之举发
第一节 举发之原因
第二节 举发撤销之提起
第三节 新型专利权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新型专利权之撤销
第十一章 新型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新型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六编 新式样
第一章 新式样之意义
第二章 新式样之种类
第三章 新式样专利之要件
第四章 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新式样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联合新式样之申请
第六节 新型改造新式样之申请
第七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权与让与及继承
第八节 不准新式样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九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新式样专利之限制
第十节 外国人申请新式样专利之限制
第十一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新式样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新式样专利之审查实务
第八章 新式样专利权
第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继承
第八节 受雇人新式样专利权之归属
第九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节 新式样专利权范围、误记之更正
第十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二节 新式样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四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文书
第十五节 新式样专利权证书之补发
第十六节 新式样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
第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原因
第二节 举发之提起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新式样专利权撤销
第十一章 新式样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新式样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七编 专利之民事救济
第一章 概说
第二章 侵权行为禁止之诉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诉
第四章 民事诉讼程序与专利案之关系
第八编 专利之国家赔偿
第一章 概说
第二章 国家赔偿之要件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请求
第四章 损害赔偿之诉
第五章 国家赔偿法
第九编 专利之行政救济
第一章 诉愿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诉愿之要件
第三节 诉愿之管辖机关
第四节 提起诉愿之期限
第五节 诉愿书之法定程式
第六节 诉愿答辩
第七节 诉愿之审理
第八节 诉愿决定
第九节 诉愿决定只拘束力
第十节 诉愿法
第二章 专利之行政诉讼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提起行政诉讼之要件
第三节 提起行政诉讼至当事人
第四节 行政诉讼之管辖机关
第五节 行政诉讼之审理
第六节 判决之效力
第七节 再审之诉
第八节 准再审
第九节 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专利之声明异议
第一节 声明异议之意义
第二节 声明异议之提起
第十编 专利之国际保护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
第一节 组织及性质
第二节 WIPO之组织
第三节 WIPO之对专利之贡献
第三章 巴黎同盟
第一节 同盟之概述
第二节 公约重要内容
第三节 公约下之专门协定
第四章 有关专利之区域同盟
第一节 非洲联盟
第二节 欧洲联盟
第三节 比*荷联盟
第五章 专利合作条约
第六章 结论
附录 专利法规
一、 专利法
二、 专利法施行细则
三、 专利收费准则
四、 新式样物品及类别
五、 专利代理人规则
专利法规及实务
目录
序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专利之意义
第二章 专利制度与经济发展
第三章 专利之基本概念
第四章 专利法之沿革
第五章 专利法之性质
第六章 专利法之法源
第七章 专利法规之种类
第八章 专利法之效力
第九章 专利法之解释
第二编 常用术语
第一章 专利法规与一般法规通用之用语
第二章 专利法规对【人】之用语
第三章 专利法规对【文书】之用语
第四章 专利法规对【行为】之用语
第五章 专利法规之其他用语
第三编 总则
第一章 专利主管机关
第二章 专利之种类
第三章 专利代理人
第四章 专利文件之送达
第五章 专利之各项规费
第六章 专利之期日期间
第七章 专利卷宗之**
第八章 专利审查委员之回避
第九章 科学工业园区之投资人及技术人申请专利之优势
第四编 发明
第一章 发明之意义
第二章 发明之种类
第三章 发明专利之要件
第一节 新颖性
第二节 具有产业上利用价值
第三节 禁止取得发明专利之物品
第四章 发明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发明专利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发明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发明专利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发明专利之分别申请
第六节 发明专利之合并申请
第七节 再发明申请
第八节 追加发明专利申请
第九节 追加与独立发明专利申请之变更
第十节 不准发明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十一节 发明专利申请权之让与及继承
第十二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发明专利之限制
第十三节 外国人申请发明专利之限制
第十四节 发明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发明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发明专利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发明专利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发明专利之实质审查实务
第八章 发明专利权
第一节 发明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发明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发明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发明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发明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发明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发明专利权之租与
第八节 发明专利权之继承
第九节 发明专利权之收用
第十节 发明专利权之使用及限制
第十一节 受雇人发明专利权之**
第十二节 发明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三节 发明专利权期间之延展
第十四节 发明专利权范围、误记、不明确之更正
第十五节 发明专利权之分割
第十六节 发明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七节 发明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八节 发明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九节 发明专利权之文书
第二十节 发明专利证书之补发
第二十一节 专利权未适当实施之特许实施
第二十二节 发明品未充分供应之特许实施
第二十三节 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发明专利权之举发
第一节 举发之原因
第二节 举发之提起
第三节 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发明专利权之撤销
第十一章 发明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发明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五编 新型
第一章 新型之意义
第二章 新型之种类
第三章 新型专利之要件
第一节 新颖性
第二节 合并使用
第三节 禁止取得新型专利之物品
第四章 新型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新型专利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新型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新型专利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新型再创作之申请
第六节 追加新型专利之申请
第七节 追加及独立新型专利申请之变更
第八节 发明及新式样改造新型之申请
第九节 不准新型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十节 新型专利申请权之让与及继承
第十一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新型专利之限制
第十二节 外国人申请新型专利之限制
第十三节 新型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新型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新型专利之审查实务
第八章 新型专利权
第一节 新型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新型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新型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新型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新型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 新型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新型专利权之租与
第八节 新型专利权之继承
第九节 新型专利权之收用
第十节 新型专利权之使用及限制
第十一节 受雇人新型专利权之归属、
第十二节 新型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三节 新型专利权范围、误记、不明确之更正
第十四节 新型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五节 新型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六节 新型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七节 新型专利权之文书
第十八节 新型专利证书之补发
第十九节 新型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新型专利权之举发
第一节 举发之原因
第二节 举发撤销之提起
第三节 新型专利权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新型专利权之撤销
第十一章 新型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新型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六编 新式样
第一章 新式样之意义
第二章 新式样之种类
第三章 新式样专利之要件
第四章 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第一节 先申请主义
第二节 申请日之确定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权
第四节 新式样共有之申请
第五节 联合新式样之申请
第六节 新型改造新式样之申请
第七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权与让与及继承
第八节 不准新式样专利之重新申请
第九节 专利局职员申请新式样专利之限制
第十节 外国人申请新式样专利之限制
第十一节 新式样专利申请之程序
第五章 新式样专利之再审查
第一节 再审查之意义及性质
第二节 再审查之提起
第六章 异议程序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异议之原因
第三节 异议之提起
第四节 异议之效力
第七章 新式样专利之审查实务
第八章 新式样专利权
第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性质
第二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取得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期间
第四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范围
第五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限制
第六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让与
第七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继承
第八节 受雇人新式样专利权之归属
第九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共有
第十节 新式样专利权范围、误记之更正
第十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登记事项之变更
第十二节 新式样专利权效力之区域
第十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强制执行
第十四节 新式样专利权之文书
第十五节 新式样专利权证书之补发
第十六节 新式样专利权价值之估价
第九章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
第一节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原因
第二节 举发之提起
第三节 新式样专利权举发案与民刑事诉讼程序之关系
第四节 举发之效力
第十章 新式样专利权撤销
第十一章 新式样专利权之消减
第十二章 新式样专利权之刑事救济
第七编 专利之民事救济
第一章 概说
第二章 侵权行为禁止之诉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诉
第四章 民事诉讼程序与专利案之关系
第八编 专利之国家赔偿
第一章 概说
第二章 国家赔偿之要件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请求
第四章 损害赔偿之诉
第五章 国家赔偿法
第九编 专利之行政救济
第一章 诉愿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诉愿之要件
第三节 诉愿之管辖机关
第四节 提起诉愿之期限
第五节 诉愿书之法定程式
第六节 诉愿答辩
第七节 诉愿之审理
第八节 诉愿决定
第九节 诉愿决定只拘束力
第十节 诉愿法
第二章 专利之行政诉讼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提起行政诉讼之要件
第三节 提起行政诉讼至当事人
第四节 行政诉讼之管辖机关
第五节 行政诉讼之审理
第六节 判决之效力
第七节 再审之诉
第八节 准再审
第九节 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 专利之声明异议
第一节 声明异议之意义
第二节 声明异议之提起
第十编 专利之国际保护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
第一节 组织及性质
第二节 WIPO之组织
第三节 WIPO之对专利之贡献
第三章 巴黎同盟
第一节 同盟之概述
第二节 公约重要内容
第三节 公约下之专门协定
第四章 有关专利之区域同盟
第一节 非洲联盟
第二节 欧洲联盟
第三节 比*荷联盟
第五章 专利合作条约
第六章 结论
附录 专利法规
一、 专利法
二、 专利法施行细则
三、 专利收费准则
四、 新式样物品及类别
五、 专利代理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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