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8
【摘要】旧货翻新再销售行为在我国已经渐成规模,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侵权纠纷,但是商标法却没有明确的条文对该行为加以规制,导致旧货翻新再销售行为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旧货翻新再销售行为存在各种不同的形式,对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区别对待。总的来说旧货翻新造成来源混淆和破坏商标的功能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侵权。
【目录】
一、旧货翻新引发商标侵权纠纷之实例
二、分析目前市场存在的旧货翻新的类型
三、以商标法为视角对不同形式的旧货翻新再销售行为的侵权认定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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