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0.24
【摘要】所谓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是法定的垄断权,受到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但是,在任何国家,专利赋予其权利人的“法定垄断”都是相对的、有限的,而不是绝对的、无限的。正如,我国《反垄断法》同时又规定,“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伴随着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的发展,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巨大的经济价值受到专利权人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先发展起来的企业,在合法利用专利权的同时,通过滥用专利权的方式,违法限制新兴企业“后来居上”,阻碍了科技进步和市场竞争,妨害了正常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与世界经济渗透不断增强的新时期,研究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专利权滥用的一般理论:主要论述了专利权的概念、授权标准、内容、限制和专利权滥用的概念、分类及基本表现。该部分从研究专利权的构成入手,探讨了专利权滥用的多种表现形式,揭示了专利权滥用与反垄断规制的现实存在。第二部分是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法理分析;主要从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法与垄断法之协调三个角度作了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法理分析。该部分从法学理论角度出发,对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作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比较法研究。该部分从美国、欧盟、日本、台湾地区、国际条约几个角度介绍了国际上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主要立法情况与司法实践情况,并根据作者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评价,综合进行了比较法研究。第四部分是我国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之思考;主要论述了我国专利权滥用的现状、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机制历史研究、我国《反垄断法》及现行反垄断法规范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我国与国际专利权滥用反垄断先进立法相比较存在的欠缺与不足及完善我国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机制的建议。该部分本着解决问题的终极目的,对我国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针对完善我国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机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本文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采用了多层次递进的架构模式,使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如,从理论研究入手,采归纳分类研究方法;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采用实证分析研究方法;对比研究美国、日本、台湾等地区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国际条约规定,采用比较研究法。这样多层次、多方法对专利权滥用及其反垄断法规制进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理论的研究,来完善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及对专利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规范经济秩序,健全市场经济竞争规则,以解决执法和司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从而达到理论研究和实际需要的结合。
【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部分:专利权滥用的一般理论
一、专利权的基本知识
(一)专利权的概念
(二)专利权的授权标准及内容
(三)专利权的限制
二、专利权滥用的概念、分类及基本表现形式
(一)专利权滥用的概念
(二)专利权滥用的一般分类
(三)专利权滥用的基本表现形式
第二部分: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法理分析
一、知识产权法约束权力滥用行为的局限性
二、反垄断法介入专利权滥用限制的必要性
三、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协调
第三部分: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权滥用的比较法研究
一、美国对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二、欧盟对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三、日本对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四、台湾地区对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五、TRIPS协议等国际公约对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六、综合比较研究
第四部分:我国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之思考
一、我国专利权滥用的现状
二、我国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机制历史研究
三、我国《反垄断法》及现行反垄断法规范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及不足
四、完善我国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机制的建议
(一)对现行专利法律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在《专利法》中明确、细化对规制专
利权滥用反垄断的制度
(二)尽快出台指导《反垄断法》适用的实施细则
(三)或可颁布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使用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反垄断审查机构建设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
【内容】{$content}
{$pics}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