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0.24
【摘要】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清晰的产权界定和较好的市场转化是关键。但是,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不稳定性以及权利的混合性导致了知识产权纠纷较一般民事纠纷呈现出内容复杂、主体广泛和社会影响力大的特点。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市场经济的效率性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矛盾难以调和。传统的知识产权诉讼解决机制不能满足知识产权纠纷的时效性、保密性及专业性的要求。因此,构建一个快速、公平、合理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迫在眉睫。诉调对接机制是由人民法院主导的诉讼制度与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有机衔接机制,它通过完善非诉讼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诉讼制度与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司法活力,能够更加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可以通过专业人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来弥补诉讼解决机制的专业性要求的不足;行政调解制度可以满足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时效性要求。这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可行性。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呈现出委托调解机制尚不完善、调解工作不甚规范、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足的特点,难以满足知识产权纠纷的要求。美国ADR制度中所确立的知识产权纠纷与法庭内的非诉讼解决方式、知识产权纠纷与法庭外的非诉讼解决方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程序中的成功经验等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构建,应该在自愿、合法合理、非公开和及时的基本原则指导下,注重法院立案之前、诉讼中、执行过程中的法院内和法院外两个方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的程序建设,建立维护调解员名册的程序和使用调解员名册的程序等进行调解员的选聘制度的完善。构建诉前调解程序的完善和整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保障诉前调解效力也是研究重点。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基本理论
1.1 知识产权纠纷的概念与特征
1.2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概念及特征
1.3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必要性
1.4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可行性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的现状
2.1.1 与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相关的的法律规定
2.1.2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现状
2.2 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2.2.1 委托调解机制尚不完善
2.2.2 调解工作不甚规范
2.2.3 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亟待提高 1
第三章 国外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借鉴
3.1 美国ADR制度
3.1.1 ADR兴起的有关背景
3.1.2 美国知识产权纠纷与法庭内的非诉讼解决方式
3.1.3 美国知识产权纠纷与法庭外的非诉讼解决方式
3.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
3.2.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3.2.2 争议解决程序
第四章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建议
4.1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原则
4.1.1 自愿原则
4.1.2 合法合理原则
4.1.3 非公开原则
4.1.4 及时原则
4.2 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审前程序的完善
4.2.1 审前调解程序的完善
4.2.2 完善知识产权临时禁令与和解、调解的衔接
4.2.3 整合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4.3 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调对接程序的完善
4.3.1 完善法院内的诉调对接程序
4.3.2 完善法院外的诉调对接程序
4.4 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员选聘程序的完善
4.4.1 建立调解员名册
4.4.2 建立使用调解员名册的程序
4.4.3 建立维护调解员名册的程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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