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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水平与技术进步

更新时间:2015.10.24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毛锴苑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黄先海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水平、技术进步

【摘要】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已经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中国这种技术后发国家而言,正确看待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进步的作用,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我国转型经济的逐步深入,市场化水平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本文拓展了DS模型,导入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化水平变量,刻画了市场化水平在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进步作用中的影响机制。实证检验了有利于技术进步的最优知识产权保护的存在,以及其与市场化水平的关系。根据当前的市场化水平估计出现阶段的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将其与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对比分析,提出适合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近年来有着较大幅度的上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我国各个省份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水平和技术进步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呈现出由东到西递减的态势。(2)存在着一个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得技术进步达到最大。该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会受到市场化水平的影响,市场化水平越高则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越高。另外,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增加也会提高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但是贸易自由化程度对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影响要小于市场化水平。估计出我国目前发展阶段下的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数值大约为2.941。将该数值与我国各省份的实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除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广东外其他省份均没有达到现阶段全国平均的最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并且东部省份的实际知识产权水平值与最优值的差距要小于中西部地区。(3)当知识产权保护较低时,市场化水平的增加会减少自主创新企业的比例;当知识产权保护较高时,市场化水平的增加会促进企业由模仿向创新转移。目前市场化水平的增加对技术进步的效应不显著,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化水平不能完全协调统一。(4)企业自主创新对技术进步的影响要大于外商直接投资以及进口对技术进步的影响。因此从技术模仿向技术创新进行转变也是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要求。

【目录】

1 引言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框架和思路
1.3 研究方法
1.4 可能的创新
2 文献综述
2.1 技术进步相关研究
2.1.1 自主创新、模仿与技术进步
2.1.2 制度因素与技术进步
2.2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研究
2.2.1 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
2.2.2 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外技术引进
2.3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进步相关研究
2.4 简要评述
3 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水平和技术进步的测度
3.1 知识产权保护的测度
3.1.1 现有知识产权测度方法概述
3.1.2 我国省级知识产权水平测度
3.2 市场化水平的测度
3.3 技术进步的测度
4 理论模型
4.1 封闭经济
4.1.1 需求层面
4.1.2 供给层面
4.1.3 市场均衡与自由进出条件
4.2 开放经济
4.3 本章小结
5 实证检验
5.1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5.2 面板数据平稳性检验
5.3 回归结果分析
6 结论和政策建议
6.1 主要结论
6.2 政策建议
6.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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