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07
【摘要】中国的汽车工业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的,出现了一批如奇瑞、吉利等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比较知名的本土自主品牌。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进入了井喷式的发展,伴随而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2005年5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旗下的韩国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简称“通用大宇”)起诉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件历时三年,最终因涉及商业秘密以双方和解而告终,但是给正在飞速发展的本土汽车工业中引起了强烈的震荡,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关于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立法的不足尤其是反向工程相关法规的缺失。本文在对“通用大宇诉奇瑞QQ”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反思的前提下,主要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商业秘密中的反向工程理论、构成要件和禁止性条款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我国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立法完善提供一些建议。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用大宇诉奇瑞QQ”事件及其反映的问题。主要概述了“通用大宇诉奇瑞QQ”案件的始末以及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阐述了案件所反映出的中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本文的主题,即从法律的视角对商业秘密的反向工程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商业秘密中的反向工程理论概述。本部分首先对反向工程的概念、应用与现状进行介绍,然后详细的分析反向工程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最后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反向工程进行系统的论证。第三部分:商业秘密中合法反向工程要件分析。本部分将合法反向工程的构成要件分为三部分:一是反向工程的实施人。合法的反向工程实施人必须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其本身不得有任何瑕疵,既不得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也不得随意接触到技术秘密信息。二是反向工程的实施对象。合法的反向工程的实施对象首先必须是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产品,其次实施人必须已经完全取得产品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最后产品需为正当诚实的手段所获得。三是反向工程的实施结果。在商业秘密领域内,只要反向工程的实施过程和实施对象满足合法的要求,即使生产出的产品与被反向产品一致也不构成侵权。第四部分:反向工程的禁止性条款。本部分主要对反向工程中比较热门的禁止性条款问题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且联系国外相关法律对禁止性条款的态度,最终得出关于反向工程禁止条款效力的结果。第五部分:我国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针对前几部分的深入分析,从国家和技术层面上全面介绍了商业秘密反向工程存在的现实意义,同时罗列出我国有关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法律。通过进一步的对比分析,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三方面立法建议:1.加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2.借鉴国外有关规定完善对反向工程的规范;3.确定禁止反向工程合同条款的效力。
【目录】
引言
一、“通用大宇诉奇瑞QQ”事件及其反映的问题
(一)案由与结果
(二)对于案件所反映问题的思考
二、商业秘密的反向工程理论概述
(一)反向工程的概念、应用与现状
(二)反向工程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三)反向工程的法理学分析
三、商业秘密中合法反向工程要件分析
(一)反向工程的实施人
(二)反向工程的实施对象
(三)反向工程的实施结果
四、反向工程的禁止性条款
(一)禁止条款的产生
(二)国外关于反向工程禁止条款的立法司法实践
(三)禁止条款的效力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我国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
(一)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现有的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法律规定
(三)完善我国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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