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07
【摘要】随着电视产业的发展,各种节目尤其娱乐节目层出不穷,国内外出现了大量优秀的电视节目模板。电视节目模板是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系列电视节目的框架,其主要应用于电视节目的制作。电视节目模板是一种智力创造结果,理应属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的范畴。如今,研发新的电视节目模板从而提高收视率,已经成为电视业界相互竞争的主要手段,如英国的电视业正是独具慧眼,尤其重视研究和开发新的电视节目模板,从而在电视节目模板交易中获取巨大利润。可以说,电视节目的竞争在本质上就是电视节目模板的竞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电视节目模板交易已经成为一个极具商业价值全权球性产业,其带来的巨额利润成为各国竞相竞争的焦点。所以,电视节目模板值得加强各方面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电视产业非常发达的西方国家为了加强对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制度保护,逐渐形成了以版权法为主,以反不正当竞争为辅,加之商标法,合同法等合力组成的法律保护体系。在司法保护之外,还有民间行业组织的出现,由此更加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主体间的行为,协助保护电视节目模板。西方诸国在保护节目模板的过程中采取各利有效的措施并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的宝贵经验。相比之下,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滞后性,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电视节日模扳存在空白地带,国内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保护电视节目模板,由此对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些困境。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关于电视节目模板的纠纷,尚未有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办法。所以,在此领域,有着巨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空问。本文在阐述电视节目模板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两大法系国家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总结和梳理出对我国立法方面的启示,随后剖析了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的理论依据,最后根据目前我国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比较借鉴国外的成功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的建议以及切实可行的措施。
【目录】
第1章 电视节目模板概述
1.1 电视节目模板概念界定
1.1.1 电视节目模板概念的分歧
1.1.2 本文对电视节目模板的定义
1.2 电视节目模板的法律性质之争——创意抑或作品
1.2.1 电视节目模板属于创意
1.2.2 电视节目模板属于作品
1.3 电视节目模板交易的兴起
1.3.1 电视节目模板交易的起源
1.3.2 电视节目模板交易在中国
1.4 依法保护电视节目模板的价值
第2章 两大法系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
2.1 英美法系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
2.1.1 英国
2.1.2 美国
2.1.3 澳大利亚
2.2 大陆法系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
2.2.1 德国
2.2.2 法国
2.2.3 意大利
2.2.4 荷兰
2.2.5 巴西
2.3 两大法系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第3章 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依据
3.1 劳动价值论
3.1.1 劳动价值论的内涵
3.1.2 劳动价值论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体现
3.2 利益平衡论
3.2.1 利益平衡论的内涵
3.2.2 依据利益平衡论保护电视节目模板
3.3 激励理论
3.3.1 激励理论的内涵
3.3.2 应用激励理论保护电视节目模板
3.4 反不正当竞争理论
3.4.1 反不正当竞争理论的内涵
3.4.2 保护电视视节目模版以防止不正当l竞争
第4章 我国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保护困境
4.1 立法上的缺失与不足
4.1.1 著作权法
4.1.2 反不正当竞争法
4.1.3 其他途径
4.2 实践中的纠纷
4.2.1 典型案例
4.2.2 案例引发的问题
第5章 完善我围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5.1 确立著作权法对电视节目模版的主导地位
5.1.1 通过著作权法赋予电视节目模板作品地位
5.1.2 明晰电视节目模板的著作权归属和权利内容
5.1.3 确立侵权认定的标准和方法
5.1.4 对电视节目模板进行版权登记
5.2 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电视节目模板的补充保护
5.2.1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相一致
5.2.2 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耍求
5.2.3 利用法律原则保护电视节目模版
5.3 完善其他途径保护电视节目模板
5.3.1 商标法
5.3.2 专利法
5.3.3 合同法
5.3.4 自律组织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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