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08
【摘要】我国实用新型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推动经济进步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有关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一直存在不同声音,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实用新型创造性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与探讨,并试图在研究的基础上为完善实用新型创造性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给出建议。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定义入手,对实用新型的法理基础进行探讨,并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高度要求为何比发明创造性要求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解释。第二部分,通过对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进行说明,由此引出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时机。实用新型在授权之前不进行创造性审查,是导致出现目前实用新型创造性问题的原因之一。第三部分,参照发明创造性的法律规定及审查实践,并比照其他实行实用新型制度国家的立法与实践,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原则、审查标准、审查方法等审查实践进行探讨。第四部分,在借鉴国外实用新型创造性在立法与司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完善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法律规定与审查实践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本文的结论是:在立法层面,建议对实用新型进行单独立法;对实用新型创造性进行更清楚细致的规定,明确体现与发明创造性的区别,例如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概念中的“已有的技术”、“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界定应体现差别,对“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的含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在司法审查中,应借鉴发明创造性审查的“问题解决法(三步法)”,使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更加客观,更具有操作性;同时,通过对现有技术的领域和数量上放宽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要求、降低实用新型创造性判断主体的技术水平,来准确把握实用新型创造性的高度;另外,从产生的技术效果考虑创造性、采用广义的新颖性标准来判断创造性在实践中也都是可行的。
【目录】
引言
一、实用新型创造性概述
(一)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概念
(二)实用新型创造性要求的必要性
(三)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创造性高度的要求及原因
二、实用新型创造‘}生的审查时机
(一)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
(二)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时机
三、创造性的审查
(一)创造性审查的基本原则
(二)创造性的审查标准
(三)创造性的审查基准
(四)实用新型创造性与发明创造性在审查中的比较
四、中国实用新型创造性的缺陷与完善
(一)实用新型创造性在立法方面的缺陷
(二)实用新型创造性在审查实践中的难度
(三)有关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在立法与实践中的完善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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