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实用新型制度比较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08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毕艳红
【出版时间】:2005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来小鹏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实用新型、立法模式、保护对象、审查制度、检索报告制度、技术评价制度

【摘要】我国实用新型制度在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中取得了长足进步,也暴露出很多问题。通过对国内外实用新型制度的比较研究,找出我国实用新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其发展和完善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本论文总体框架由导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 导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次研究工作的目的、设想、方法及所取的成果及当前进行此项研究所具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正文部分共分为四个子部分,现分述如下: 第一部分:实用新型制度概述。论述实用新型的起源及定位、特点、地位与作用。 第二部分:国内外实用新型制度比较评析。分别就国内外实用新型制度中的立法模式、保护对象的发展演变、审查制度的种类及检索报告制度进行对比介绍和评析。 第三部分:我国实用新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上面的对比介绍和评析,指出我国实用新型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实用新型制度的法律思考。在前面三部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实用新型制度的建议。 本文的结论是:1、就我国而言,实用新型制度单独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应积极筹备实用新型单独立法;2、实用新型保护对象的范围应该审慎的扩大,盲目扩大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科技发展水平;3、目前的初步审查加检索报告的审查制度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不宜作太大的改动;4、检索报告制度的完善建议为:(1) 将检索报告请求人的范围扩展到任何人;(2) 建立检索报告请求及检索报告内容的公告及查询、复制系统;(3) 将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检索报告的时间修改为提出申请时或登记公告时,允许其他人可在实用新型专利权登记公告后提出检索报告请求;(4)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专利权人未出示证明其专利权有效的检索报告、不得提起侵权诉讼;对与侵权诉讼有关的实用新型无效程序建立加速审理程序。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使用历史分析法、法律实证分析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对该论题进行研究。

【目录】

导论
第一章实用新型制度概述
第一节实用新型的起源及定位
一、实用新型的起源
二、实用新型的定位
第二节实用新型的特点
第三节实用新型的地位和作用
一、实用新型在专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实用新型对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具有独特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国内外实用新型制度比较评析
第一节国外实用新型制度评析
一、国外实用新型立法模式及其评析
二、国外实用新型保护对象及其评析
三、国外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及其评析
四、国外检索报告制度/技术评价制度及其评析
第二节我国实用新型制度评析
一、我国实用新型立法及相关修改
二、我国实用新型保护对象的演变过程及其评析
三、我国实用新型审查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评析
四、我国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简介
第三章我国实用新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第一节我国实用新型立法方面的缺陷及其原因
一、立法方面的缺陷
二、导致实用新型未能单独立法的原因
第二节我国实用新型保护对象范围的争议
第三节对实用新型几种审查制度的评析
一、学界有关审查制度的几种观点
二、对学界上述观点的评析
三、对我国检索报告制度的评析
第四节
一、检索报告请求人范围方面的缺陷及其原因
二、检索报告请求时间方面的缺陷及其原因
三、检索报告缺少必要的听政程序、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程序
四、检索报告效力方面的缺陷及其原因
第四章完善我国实用新型制度的法律思考
第一节我国实用新型单独立法的建议
一、我国实用新型单独立法的可行性研究
二、我国实用新型单独立法的设想
第二节我国实用新型保护对象的法律思考
—、我国实用新型保护对象范围应审慎的扩大
第三节我国实用新型审查及检索报告制度的法律思考
一、初步审查加检索报告的审查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不宜做大的改动
二、完善我国检索报告请求人范围的建议
三、完善检索报告请求提出时间的建议
第四节设置检索报告的听政、行政和司法救济程序及检索报告效力方面的建议
一、听政及救济程序
二、检索报告效力方面的建议
结论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