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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假冒专利罪

更新时间:2015.11.14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李小忠
【出版时间】:2006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曲新久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专利登记、专利权保护、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方法、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专利侵权行

【摘要】在我国对专利权的刑法保护中,刑法典只规定了假冒专利罪一个罪名,显然这一立法状况无法满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一方面假冒专利行为所适用的范围很窄,因而不能真正实现对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的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容易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作不适当的扩大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使无罪的人受到刑罚处罚。为此,我们认为在认定假冒专利罪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至于立法上的不足则应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弥补。本文正文共分四部分,内容摘要如下:第一部分是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界定。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以法定犯罪构成为标准,而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要件对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确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本文首先探讨了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我们对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的界定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从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历史背景进行分析,二是从假冒专利罪所属的类罪进行分析。据此得出结论: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是复杂客体要件,其主要客体是专利标记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专利标记权。这一结论是本文论证的起点。第二部分是假冒专利罪的其它犯罪构成要件分析。首先是对犯罪客观要件进行分析。认为只要行为侵犯了专利标记管理制度同时又侵犯了专利标记权,并且符合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用语范围之内的行为,就是本罪中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实质是指在非专利产品或非专利方法、非外观设计专利上标明是某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而该产品或方法、外观设计并不是某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这是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分析。我们认为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对象是专利,同时也包括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假冒专利罪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定着重于对“情节严重”的分析,认为司法机关办理假冒专利案件应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为依据。其次是对假冒专利罪的犯罪主体要件进行分析。认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最后是对假冒专利罪的犯罪主观要件进行分析,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由于过失而标错他人专利标记、专利号的不构成本罪。通过对假冒专利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我们概括了假冒专利罪的涵义:单位或自然人违反专利标记管理制度,在非专利产品或非专利方法、非外观设计专利上标明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故意侵犯他人的专利标记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部分是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认定。在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认定中集中分析了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区分了假冒专利罪与正当行为的界限,然后区分了假冒专利罪与同专利有关的侵权行为的界限。假冒专利罪与同专利有关的侵权行为包括本罪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侵犯专利申请权的行为的界限,本罪与专利权授予后的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专利侵权行为与假冒专利行为的关系是本文的一个论述重点。我们认为专利侵权行为与假冒专利行为是一种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只有行为人侵犯专利标记管理制度和专利标记权,且只有此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罪。最后对假冒专利罪与冒充专利行为的界限进行区分,认为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是侵犯了他人专利标记权的行为,它以一项有效的专利权的存在为基础,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是一种冒用专利的名义的行为,它通常不涉及任何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更不涉及任何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权,所冒充的专利事实上是根本不存在的。第四部分是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完善。首先是对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体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概括,然后对刑法学界为完善专利权的刑法保护而提出的设想和建议进行了分析,最后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了自己完善假冒专利罪的设想。本文着重从专利犯罪的道德预防、类罪归属和扩大犯罪圈三个方面对完善假冒专利罪的设想加以阐述。

【目录】

一、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客体要件界定
二、假冒专利罪的其它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一)犯罪客观要件分析
1.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认定
2.假冒专利罪的犯罪对象的认定
3.假冒专利罪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定
(二)犯罪主体要件分析
(三)犯罪主观要件分析
三、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认定
(一)划清本罪与正当行为的界限
(二)划清本罪与同专利有关的侵权行为的界限
1.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侵犯专利申请权的行为
2.专利权授予后的专利侵权行为
(三)划清本罪与冒充专利行为的界限
四、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完善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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