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14
【摘要】1474年威尼斯颁布第一部专利法,之后500多年的社会实践证明,专利制度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利权的价值,对以科技强国为目标的中国来说,是一项重要课题。专利权质押是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融信的重要方式,我国在《担保法》、《物权法》中均已明确规定了专利权质押制度,但在实践中专利权的申请数量和质押数量相差甚远,这说明在实务操作中,专利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和需要努力完善之处。在此种背景下,研究专利权质押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三个方面对专利权质押制度进行论述。第一章是专利权质押概述。首先从专利权质押概念入手,分析专利权质押的内涵。作为质押标的的专利权具有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点,使专利权质押存在质物不稳定、质押高风险等特点;第二部分对专利权质押和其他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不动产抵押三种担保行为进行比较分析,突出专利押质押的特殊之处;第三部分对我国专利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章的内容进行论述,分析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的运行现状。第二章是专利权质押标的。首先从论述专利权的各项权能出发,对各项权能的财产性和可让与性进行分析,着重强调专利权中的各项权能不能单独设质,应该把专利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质;其次,分析研究专利申请权的性质特征,指出专利申请权不能成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第三部分明确提出专利权一权多质与重复质押不是同一概念,重复质押是一权多质的一种形式,但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其合法性评价也截然相反,在此基础上对两者进行分析;最后探讨专利权质押标的选择的规则。第三章是专利权质押的设立。首先从影响专利权稳定的因素、专利权价值特点及价值评估方法和制度完善建议等方面,对专利权设质的前提性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其次着重分析专利权质押合同应该包含的相关内容和主要特征,明确专利权质押合同自当事人签订后生效,登记的效力是使专利权质押生效;第三部分在肯定“合同+公示”的物权变动模式下,重点论述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专利权质押设定的关系;最后通过分析专利证书的性质和作用,指出在专利权质押设立时,无需对专利证书进行交付。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专利权质押概述
第一节专利权质押的概念和特征
一、专利权质押的概念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第二节专利权质押与其他担保行为的区别
一、专利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
二、专利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三、专利权质押与不动产抵押的区别
第三节我国专利权质押现状
一、相关法律对专利权质押的规定
二、政策规章对专利权质押的规定
三、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的运行现状
第二章专利权质押标的
第一节专利权质押的标的范围
一、独占实施权
二、转让权
三、实施许可权
四、放弃权
五、标记权
第二节专利申请权能否成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
一、专利申请权概念
二、专利申请权的性质特征
三、专利申请权不能作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
第三节专利权一权多质与重复质押
一、专利权一权多质
二、专利权的重复质押
第四节专利权质押标的的选择规则
一、质押的专利权应合法有效
二、质押的专利权应在有效期内
第三章专利权质押的设立
第一节专利权设质的前提和专利权评估
一、专利的稳定性问题
二、专利权的价值特点及评估方法
第二节专利权质押设立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
三、专利权质押设立与专利证书的交付之问的关系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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