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我国专利权质押的法律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11.14

【专业类别】:专利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高斐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郭洁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关键词】质押权、专利权质押、质押标的

【摘要】利用专利权进行质押是对传统动产质押担保方式的创新,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前景。专利权质押制度在许多国家都得以确立并实施,我国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活动开展的比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虽然《担保法》、《物权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专利权质押融资制度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已经不能解决我国目前专利权质押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法律规范原则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专利权质押过程中的具体制度存在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对质权人利益保护的欠缺等因素阻碍了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的又好又快发展。针对上述情形,本文提出:从一个具体的案例出发,分析了目前国内专利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专利权质押登记效力存在问题,二是质押标的的范围不明确,三是专利权质押中对质权人利益保护欠缺,最后是专利权质押价值评估存在着障碍。通过提出问题的方式来研究目前国内专利权质押的现状,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立法建议和对策。下文具体针对专利权质押登记效力问题进行阐述,首先对现行法律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规定进行分析,明确专利质押权的设立为“登记要件主义”:再次,分析了目前采取“登记要件主义”的原因;最后,提出笔者的观点:专利权质押的设立应以登记为对抗要件,并阐明笔者采纳登记对抗主义的事实与理由。然后本文阐述了目前我国专利权质押标的的界定。该部分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一是对我国专利权质押标的的条件进行分析,即应为合法有效的可转让的财产权。二是对专利权质押标的的扩充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认为专利申请权和实施许可权可以作为质押标的。强化对我国专利权质押权人的利益保护。是本文要论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该部分从现行法律关于质权人保护的规定和立法完善建议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列举《担保法》、《物权法》等对质权人利益的保护内容。再次,完善相关立法,赋予质权人对转让或者实施许可行为的撤销权、质权人的代位权适度进行扩张等。最后一部分从专利权价值评估的现状出发,提出阻碍专利权质押制度发展的因素之一,从而指出我国专利权质押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包括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完善专利权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相应的风险担保机制等。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案例为引子,反映出目前我国专利权质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现状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促进中小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扩大规模,带动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新方法。

【目录】

序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石家庄五龙制动有限公司质押案案情简介
(二)山东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质押案情简介
(三)案件反映出的我国专利权质押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质押标的范围不明确
2.专利权质押登记要件主义不利于交易效率
3.专利权质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
4.专利权质押价值评估存在着障碍
二·专利权质押标的的界定
(一)我国目前专利权质押标的范围的规定
1.专利权质押标的的条件
2.专利权质押标的的确定
(二)专利申请权可以作为专利权质押标的
(三)实施许可权可以成为专利权质押标的
三、我国专利权质押登记效力的调整
(一)现行法律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规定
(二)现行法采取登记设立主义的原因
(三)专利权质押的设立应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1.对抗效力的具体内容
2.实行登记对抗主义的理由
四、专利权质权人利益保护的强化
(一)对出质人放弃专利权进行限制
(二)赋予质权人对转让或实施许可行为的撤销权
(三)质权人的代位权适度扩张
1.专利权被侵权时的维权代位权
2.履行相关手续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代位权
五、专利权质押标的价值评估的完善
(一)建立科学的评估流程和规范体系
(二)完善专利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专利权质押风险担保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