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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作品之著作权探究

更新时间:2015.11.20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杨延超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法学论坛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副 标 题】:兼论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之修改
【关键词】违法、作品著作权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而刚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则删除了该部分内容,这似乎表明,作者对违法作品同样享有著作权。其实,作者对违法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还取决于违法作品的性质。对于仅违反公法的作品,作者仍享有著作权,当然,此项著作权行使会受到国家必要限制;对于违反私法的作品,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则取决于违反私法的性质:对于剽窃或侵犯他人修改权的作品,作者对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对于侵犯他人演绎权或一般民事权利的作品,作者对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当然,作者仍需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既违反公法又违反私法的作品,作者对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仍取决于违反私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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