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9
【摘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不仅类型齐全,而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较多,其中不乏具有探索性的创新型案件,影响巨大而深远。本丛书注重对新类型案件审判经验的总结,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规范案件审理、保障裁判尺度统一。
【目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新发展(2014)
一、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
1.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有关专利申请及申请文件的修改原则上应适用专利申请日时施行的专利法律法规及审查指南
2.关于是否应接受申请人于申请日后补充提交的有关化合物的活性实验数据的认定
3.关于基于新材料选择的发明专利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认定
4.通过拼凑而成的反应机理不同的技术方案不能作为对比文件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5.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
6.关于将混合物发明专利中数值范围的大于等于修改为等于是修改方式应当被接受的认定
7.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修改超范围是指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而不仅是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8.在评价引用在前独立权利要求的在后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应适当考虑前后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关技术特征之间的对应关系
9.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按照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理解且不能超出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
10.台湾地区的专利申请不能视为我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申请
11.马库什权利要求的药效实验数据应当消除本领域技术人员对药效真实性的合理怀疑’
12.新化合物产品或制备方法权利要求对应的说明书不必公开新化合物能够取得某种治疗效果或某种具体用途的实验数据
……
审判案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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