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3
【摘要】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且在国际范围内存在商标权取得制度的差异,为了防止在请求保护国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促进国际贸易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因此《巴黎公约》1925年海牙修订会议加入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TRIPS协定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之上,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认定标准有了新的发展和完善。在TRIPS协定下,WTO各成员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也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保护。本文将立足于TRIPS协定及其生效后的实践发展,采用历史比较、条约解释、实证分析、理论研究等方法,旨在剖析TRIPS协定下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在引言部分提出本文研究的问题及其重要意义,在界定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正文四个章节将对此展开深入论述。本文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的条约法关系,阐述TRIPS协定下未注册驰名商标制度之国际法溯源,提出问题之由来;并研究《巴黎公约》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及其理论基础。第二章通过梳理未注册驰名商标纳入TRIPS协定的起草历史,说明TRIPS协定框架下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形成原因;研究以《巴黎公约》为基础的TRIPS协定的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特别是结合《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重点研究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中的特殊问题;并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比较WTO成员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实践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义务。第三章研究TRIPS协定下欧盟和美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体制以及若干自由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并总结在TRIPS协定框架下,WTO主要成员关于未注册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立法趋势。第四章在分析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现状及行政认定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的存在问题以及国内外经验,提出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目录】
引言
第一章TRIPS协定下未注册驰名商标制度之国际法溯源
第一节问题之产生——TRIPS协定与《巴黎公约》的关系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纳入《巴黎公约》的起草历史
二、TRIPS协定有关规定的由来及其与《巴黎公约》的关系
第二节《巴黎公约》下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含义
二、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四、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本章小结
第二章TRIPS协定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一节TRIPS协定对《巴黎公约》关于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发展
一、TRIPS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二、TRIPS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的发展
第二节WTO成员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义务
一、WTO成员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做义务
二、WTO成员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义务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区别
本章小结
第三章WTO成员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实践
第一节TRIPS协定下欧盟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一、欧盟商标指令和共同体商标条例的保护机制
二、各成员国国内法保护机制
第二节TRIPS协定下美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一、从混淆理论到反淡化理论的发展
二、美国司法实践中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第三节WTO成员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卡塔赫纳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三、《澳美自由贸易协定》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本章小结
第四章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及其完善
第一节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实践
一、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现状
二、实践中我国行政认定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第二节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做制度的存在问题与法律建议
一、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的存在问题
二、完善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法律建议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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