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4
【摘要】我国在1985年首次出台专利法案,结束了之前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面,并于1992年和2000年对其经行实质性修改后,形成了一个逐步改革并不断完善的专利系统。这意味着在开放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成为我国吸引FDI的一个重要力量。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外商投资的力度和水平。为了持续高效的吸引FDI,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FDI增长之间的关系,从而为知识产权政策提供理论指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并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针对发展中国家,探索知识产权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中产生作用的实证研究文章较少,尤其是研究像中国这样的具有相当模仿能力的大型发展中经济国家。本文首先从理论方面验证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FDI的关系,然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引力模型验证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激增的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实证关系。我们在进行知识产权强度衡量时,探讨了国际上最常用IPR保护强度测定方法在中国使用的可行性和局限性,并根据诸多中国学者研究对其进行了修正。本文利用30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证实了在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FDI有着积极并且显著的影响。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具体问题,在宏观管理和微观实施上提出了有效的建议。本文着眼于中国这样一个在国际上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发展中经济体,在过去的二十年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非常显著的变化。过去的学术研究大部分站在工业化母国(例如:美国)的角度去研究FDI资金流向多样化的东道国群体的过程,本文首先针对IPR保护强度对FDI增长的作用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探讨。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基础上我们断定了IPR与FDI有单相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于是我们引入引力模型用容量为30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这些数据覆盖了更广的时间(1985-2009),我们同时对于IPR的测定方法进行了改进,对传统国际研究采用的Ginarte&Park方法进行了修正,使得实证结果更为精确。实证结果表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中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对中国有着积极和显著得影响。结果还表明,除了知识产权,市场规模的大小区域一体化、运输和交易成本在中国对于FDI也是很重要的决定因素。此外,这个结果对于任何一个模型和数据样本的分割都有较强的稳健性。例如,无论是采用怎样的IPR政策,无论FDI源于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IPR对于FDI的正面影响都具有十分显著的效果。总的来说,我们的结果表明,加强在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特别是发展中大型经济体,可以起到促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从而引发技术转移。
【目录】
第一章导言
1.1问题的提出
1.2本文的主要内容
1.3本文的研究方法
1.3.1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1.3.2对比分析法
1.4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1.4.1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1.4.2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二章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2.1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测定方法
2.1.1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测定方法
2.1.2加入中国要素的知识产权测定修正方法
2.1 3小结
2.2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FDI的关系
2.2.1部分学者认为IPR保护强度与FDI之间存在正向关系
2.2.2部分学者认为IPR保护强度与FDI之间存在正向关系
2.3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FDI的相关性研究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对FDI作用的理论分析
3.1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理论)
3.2基于OLI理论的知识产权保护对FDI的作用机制分析
第四章中国IPR保护强度和FD1增加的实证研究
4.1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计量方法
4.2IPR保护强度和FDI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4.1.1平稳性检验
4.1 2协整分析
4.3基于引力方程的IPR保护强度与FDI关系模型
4.3.1假设测试
4.3.2数据选取
4.3.3实证结果及分析
第五章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5.1研究结论
5.2政策分析与建议
5.2.1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5.2.2 加強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
5.2.3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执法监督
5.2.4利用高校资源重视人才培养
5.2.5加强企业保护意识 营造社会氛围
5.2.6完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系统等配套体系
参考文献
附录一:表格
附录二:附图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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