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论著资料 > 正文

计算机艺术字体的可版权性

更新时间:2015.12.10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张今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中国传媒科技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字体设计、计算机艺术、审美意义、汉字艺术、著作权保护、个人见解、中文字体、思想表达

【摘要】近年来,计算机字体的著作权在社会上引起了高度关注,学界对于计算机字体是否构成作品存在不同意见,法院的相关判决也不尽相同。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能否构成作品?如何判断计算机艺术字体的独创性和审美意义?本文试对上述问题阐述个人见解。保护什么——具有审美意义的汉字艺术表达1.字义、字形与字体——思想与表达思想表达两分法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指著作权只保护作品的原创性表达,而不保护表达反映的思想。两分法的功能在于,划分一部作品中"受保护的要素"和"不受保护的要 更多还原

【来源】点击进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