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1
【摘要】我国商标权利取得程序繁琐、低效,商标恶意抢注现象严重,"重注册、轻使用"以及漠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无不和我国商标权利取得制度的不当设置有关。对实施了30周年的商标权利取得制度进行反思和总结,予以适时调整和修正,是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坚持商标注册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引入商标使用原则,是改进我国商标权利取得制度的应有思路和选择。具体完善建议包括在《商标法》总则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简化商标注册确权程序,确立商标使用和意图使用规则,强化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确立和完善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更多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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