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2
【摘要】改编权是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与著作权相关权项往往存在着一定关联,造成诉讼中主张与判断的困扰。改编权与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基于“改变”产生联系,但因改变的结果而产生区别。改编权行使以复制为前提,但区别于复制权的行使。同时,改编权与改编行为、剽窃行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不加区分混同使用,造成请求权基础与侵权责任不匹配的情形。本文通过对司法实践中侵犯改编权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思路进行检讨并提出批判性适用的思路,同时,提出“三步检验法”在改编权侵权判断时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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