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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的含义

更新时间:2015.12.13

【专业类别】:著作权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王迁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中国版权
【期刊性质】:核心期刊
【期刊页码】:18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时事新闻、摄影作品独创性

【摘要】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但对于反映新闻事件的照片是否属于“时事新闻”,则存在争议。本文提出:《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保护是为了强调事实应被排除出保护范围,而不是为了促进信息的传播,对以事实为基础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加以限制。我国《著作权法》对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极低,使得几乎所有反映新闻事件的照片都是摄影作品,因此照片并不属于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如果照片本身就是时事新闻的一部分,为了报道时事新闻而不可避免地再现时,则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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