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3
【摘要】我国的《商标法》对于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主要采用的是注册取得体制。然而,未注册商标的大量存在是法律所不能忽视的现象。所以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就成了我国商标保护中比较薄弱的一个部分。依据我国新商标法的规定,除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商标权以外,其他的保护都不是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以商标权利,而只是给予其一定的利益而已,相对于通过商标法保护而取得商标权,这些权益是不确定的。这样就会造成部分未注册的商标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权利人的真正利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新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现有的法律中,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并没有有效地衔接好,依然存在中空区,这也就使得存在未注册商标权益人的合法诉求得不到有效实现的可能。因此,笔者拟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作比较全面的分析,尤其对未注册的非驰名商标作一些简单探讨,并结合国外的相关理论、实践提出初步的具体制度设计。本文主要是在我国现有申请登记注册的体制下,来探究为什么以及怎样拓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维度。当然,未注册商标相比较于注册商标而言,它没有及时申请注册,不可能与注册商标有着同等的保护范围,否则,商标注册这一制度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未注册商标究其本质就是商标,只是没有进行注册申请而已,所以,本文所探究的未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前提必须是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达到了注册的各种条件。各国都对商标注册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这些条件都具备的前提下,才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而成为注册商标,因而才受到商标法的全面保护。这些条件主要有符合法定的构成、具有显著性以及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等。其次,依据我国新商标法的规定,要想得到商标法的保护,它须存在在先的、排他的使用。也即,在符合所设定商标权取得的条件并且存在在先使用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完整地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该处所论述的未注的册商标,不仅仅包括没有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还包括其他一切合法存在的未注册商标。综上所述,本文力求探究一个更加全面的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框架,使代表商家的商标在市场竞争中更加规范有序。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性质及商标法保护之必要性
1.1 未注册商标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1.1.1 未注册商标的概念
1.1.2 未注册商标的特征
1.1.3 未注册商标的分类
1.2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性质
1.2.1 未注册商标发挥着商标的功能
1.2.2 未注册商标具有商标的本质要件
1.2.3 未注册商标产生的利益关系
1.3 我国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体制的缺陷
1.3.1 以《商标法》为例
1.3.2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
1.4 未注册商标商标法保护之必要性
1.4.1 维护经营者合法利益的需要
1.4.2 国内市场实际情况及维护正常经济竞争秩序的需要
1.4.3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第2章 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之可行性
2.1 相关国际公约对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
2.1.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1.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2 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2.1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2.2 大陆法系和地区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3 我国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3.1 《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3.2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2.3.3 其他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第3章 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设计
3.1 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的基本原则
3.1.1 保护未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利益
3.1.2 当今注册体制下减小对其冲击
3.2 未注册商标的商标法保护的具体制度设计
3.2.1 我国商标权取得体制之调整
3.2.2 未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权的条件
3.2.3 完善《商标法》中的无效宣告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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