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9
【摘要】上海二中院在我国第一例竞价排名商标侵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中认为,以他人商标作为竞价排名的关键词构成侵权,并以此作为判决书立论的逻辑起点。然而,该观点无论从规范分析还是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分析都是不成立的,由此导致一审判决逻辑不够严谨,判决结果难以令人信服。 更多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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