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摘要】美国近期“Microsoft Corp. v. Motorola Inc.”一案地区法院的判决为标准化组织的合理无歧视许可原则下许可费的计算提供了有益参考。“合理无歧视”许可是标准化组织与参与标准制定者之间的合约,因此应在理解合理无歧视许可背景的基础上,依照合同目的来解释“合理”与“无歧视”的具体含义,并以此作为计算合理无歧视许可费的基本原则。在符合合同目的这一原则下,合适的合理无歧视许可费计算方法应有利于建立先进标准以及促进标准的推广,专利本身对标准及标准实施者产品的价值贡献是决定许可费的关键因素,可以采用“基础许可费+调整”的方法计算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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