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一些错误观念 ,而且人云亦云 ,以讹传讹。这种状况不利于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和研究。作者通过对目前流行的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的分析批判 ,提出了自己对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支配其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是 ,1.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 ;2 .是对世权、支配权 ;3.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4、具有可分授性。同时 ,对专有性、地域性、法定时间性、国家授予性等所谓特征进行了分析和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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